十二因緣法

2015022315:07
 
緣覺就是辟支佛,有時也稱獨覺。

十二因緣:

1「無明」:

  有「無始無明」也稱「根本無明」和「枝末無明」之分。
  「無始無明」是由最初一念妄動,障蔽了本覺妙明,對於真空
  實相的道理,無所明了。《楞嚴經》所謂「知見立知是無明本」,
  「知見」是真知,「立知」是一念妄動,妄立假知。
  「枝末無明」是指「見思惑」。

十二因緣之無明是指枝末無明。
 
2 「行」:
 
  是造作的意思。指一切行為,包括身丶口丶意三業的造作。
  業有善業丶惡業丶無記業之分。
 「無記」例如吃食丶走路,並没有善惡之分。
 
3 「識」
:

  
  是業識。指第八識,最初入胎之神識。
  俗話說:「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
  第八識帶著過去世所造之業,為業力所驅使而去投胎,隨業受報。
 
  當識神要投胎的時候,四周一片黑暗,唯有父母交媾情景可見,
  對父母起一念的愛心(對父起愛心則出生為女,對母起愛心則
  出生為男),即時入胎。
 
4 「名色」:

  名指心識,色指肉體,最初的名色就是受精卵,往後再慢慢依序
  成長形成各種器官。
 
5 「六入」:

  是眼丶耳丶鼻丶舌丶身丶意六根。受胎達十九週之久,六根即
  成長俱全。之所以稱六入,是因為出胎後,六根對六塵境界有
  互相涉入的作用。
 
6「觸」:

  是接觸。懐胎十月,即出胎,出胎後,六根與六塵相接觸,
  眼對色丶耳對聲丶舌對味丶鼻聞香丶身觸境物丶意觸法塵,
  因而有所領受。
 
7 「受」:
 
  是領受。由於個人前世所造的業,有善惡輕重之不同,
  因此每人接受境界,各個感受不同。
 
  因果的道理只有四個字-自作自受。
  因此無論遇到什麼境界,都要歡喜的接受,而能「隨緣了舊業」。

 
8 「愛」:

  是貪愛。遇到順境,因而起了貪愛之心,固然是貧,
  遇逆境起憎惡之心而想捨棄逃避,何嘗不是貧愛在作祟。


9 「取」:

  是妄取,追求或厭離都是取。對境起了貪愛心,就會想盡辦法,
  竭盡所能,希望能得手。對境起了厭離心,必也千方百計想逃避。
  因此前業未了,又由貪愛而妄想,新業又造,如何了得?當知因果
  可怕,有因必有果,「切莫造新殃」,以免惡果臨頭,後悔莫及。
 
10 「有」:

  是業。因愛取而付之行動以至得手,即造業已完成。
  業既造成,自然形成一股力量,驅使你來生去嚐受苦果。
 
11 「生」:

  是受生。今生所造的一切業因,必定會召來後世,受生六道中受
  苦的果報,展開另一期的生命。
 
12 「老死」:
 
   既然生了,老死是避免不了的,這是一期生命的末了。
 
十二因緣中,「無明丶行」是過去因;
「識丶名色丶六入、觸丶受」是現在果;
「愛丶取丶有」是現在因

「生丶老死」是未來果。

無明丶愛丶取是「惑」;
行丶有是「業」;
識丶名色丶六入丶觸丶受丶老死是「苦」。

由於過去迷惑造業,以至於現在受苦;
現在迷惑造業,也必導致未來受苦。
如是「惑丶業丶苦」循環不已,造成三世因果。
所謂「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後世果,今生做者是。」
 
十二因緣所談的是世間的因果,相當四諦的「苦丶集」。

應知「過去因」已種,無法改變,「現在果」只能歡喜受;
至於「未來果」還沒到,現今階段,我們能掌握的是
「現在因」-「愛」。

愛是「貪愛」,是無明煩惱中最重的一項,用它來代表無明。
因此欲了生死出輪迴,最重要的是不貪愛。
誠如經上所説:「愛不種不生娑婆。」
 
辟支佛和阿羅漢一様,同是破「見思惑」,差異在辟支佛的
習氣已除,而阿羅漢尚有習氣在。
 
資料來源: 摘錄自一心十法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