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緣就理上而言,隨一念心起,便具十二因緣,稱為
一念十二因緣。
如《大集經》中言,一念中,因眼見色,而生愛心,即是
「無明」;為愛造業即為「行」;至心專念,故名為「識」
;識共色行,是名「名色」;六根生貪,是名「六入」;因
入求受,名為「觸」;貪著心者,名之為「受」;纏綿不捨,
名為「愛」;求是等法,名為「取」;如是法生,是名「有」
;次第不斷,是名「生」;次第斷故,名之為「死」。
今以吃包子為喻,說明一念十二因緣之理。如飢餓時,想吃
東西,這念心一動,即垂涎三尺,此一念不覺,就是無明;
因為無明,則有心的造作,而產生「行」;見包子起分別,
即是「識」;此時馬上由心理影響生理,現出餓鬼相,為「
名色」;「六根」接觸包子,產生「觸」;見到包子覺得很
好吃,就是「受」;心生愛著,即是「愛」;想執取、佔有,
即是「取」;因取而產生業有,即是「有」;產生業有之後,
又念念相續生起,即是「生」;念頭生、住、異、滅相續,
即是「老、死」。一念具足此十二因緣,輪迴不已,此為一
念十二因緣流轉門。
眾生每起一個念頭,即感一個果報:起好的念頭,感善的果
報;起壞的念頭,感惡的果報。假使六根接觸外境,心生染
著時,當下這一念心,立刻覺察、覺照,發慚愧、懺悔的心,
檢討反省,不隨妄心流轉,如此馬上就能離開惡道,趣向善
道,此即為一念十二因緣還滅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