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致虛極

2016042317:26
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復。

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
歸根曰靜,靜曰復命。

復命曰常,知常曰明。
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
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

 
道體是虛明清靜的,由道的長養萬物中,
我們可以觀察到返回根本的清靜,才能所有成就。

萬物雖各有其類,但必依循道之運行,終歸於道之本源。
復歸於道體是為清靜;清靜才是「復命」,
「復」即是「返」,也就清靜才符合萬物之本來;

合乎根本才是應用一切的常理,認知常理即是明理。
若不能認清常理,易輕舉妄為,遭致禍害。

了解道的人可通達事理,通達事理才能廓然大公,公而無私
方能周遍圓滿,周遍圓滿才順天之理,順天之理是謂道,
依循大道方能長久,至始至終不會遭致危殆。
 
釋義:

本章強調事物的萬般成就,來自於虛極靜篤的根本。
心的清明寧靜,才是我們的本來面貌。

保有清靜之心,洞察事理,所行所為方符合道之常理,
而能成就一切。道之運行是無私的,因此知曉道理者,
便能公而無私,不會因私慾擾心,胡作妄為而自遭禍端。
這是老子教導世人的保全之道。


以上摘錄給想看懂道德經的初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