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一日喚門人法海、志誠、法達、神會、智常、智通、志徹、志道、
法珍、法如等曰:汝等不同餘人,吾滅度後,各為一方師。
吾今教汝說法,不失本宗。
先須舉三科法門,動用三十六對,出沒即離兩邊。
說一切法,莫離自性。忽有人問汝法。
出語盡雙,皆取對法,來去相因,究竟二法盡除,更無去處。
三科法門者,陰界入也。陰是五陰。色受想行識是也。
入是十二入,外六塵色聲香味觸法,內六門眼耳鼻舌身意是也。
界是十八界。六塵六門六識是也。自性能含萬法,名含藏識。
若起思量,即是轉識。
生六識,出六門,見六塵,如是一十八界,皆從自性起用。
自性若邪,起十八邪。自性若正,起十八正。
含惡用即眾生用。善用即佛用。用由何等,由自性有。
對法。外境無情五對。
天與地對,日與月對,明與暗對,陰與陽對,水與火對,此是五對也。
法相語言十二對。語與法對,有與無對,有色與無色對,有相與無相對,
有漏與無漏對,色與空對,動與靜對,清與濁對,凡與聖對,僧與俗對,
老與少對,大與小對,此是十二對也。
自性起用十九對。長與短對,邪與正對,癡與慧對,愚與智對,
亂與定對,慈與毒對,戒與非對,直與曲對,實與虛對,險與平對,
煩惱與菩提對,常與無常對,悲與害對,喜與瞋對,捨與慳對,
進與退對,生與滅對,法身與色身對,化身與報身對。此是十九對也。
師言:此三十六對法,若解用,即道貫一切經法,出入即離兩邊。
自性動用,共人言語。外於相離相,內於空離空。
若全著相,即是邪見。若全執空,即長無明。
執空之人,有謗經,直言不用文字既即云不用文字,
人亦不合語言,只此語言,便是文字之相。
又云,直道不立文字,即此不立兩字,亦是文字。
見人所說,便即謗他言著文字。
汝等須知,自迷猶可,又謗佛經。不要謗經,罪障無數。
若著相於外而作法求真,或廣立道場說有無之過患,
如是之人累劫不可見性。
但聽依法修行。又莫百物不思而於道性窒礙。
若聽說不修,令人反生邪念。
但依法修行無住相法施。
汝等若悟,依此說,依此用,依此行,依此作,即不失本宗。
若有人問汝義,問有將無對,問無將有對,問凡以聖對,問聖以凡對。
二道相因,生中道義。
汝一問一對,餘問一依此作,即不失理也。
設有人問:何名為暗。答云:明是因,暗是緣,明沒則暗。
以明顯晦,以暗顯明,來去相因,成中道義。
餘問悉皆如此。汝等於後傳法,依此迭相教授,勿失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