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六十三歲在衛國,推薦子路與高柴在衛為官,
子路求好心切,以自己的俸祿請饑民以工代賑,
疏浚溝渠,以利農耕。
被孔子罵說:「身為邑宰,以自己俸祿接濟饑民,
無異於以小惠籠絡人心,置君王於不義,是為過矣。」
子路說:「弟子不知,已鑄大錯,那該怎麼辦?」
孔子才說了此章句。
目前是速食的時代,人人求快速方便,自己有錯不求自己改過,
而請宗教以「懺悔科儀」替他修過改善,而付大量金錢了事。
這是宗教界應有商討之處,一場法會真的能幫他人改過嗎?
懺悔真意義是自己犯錯,自己知錯而改,不再犯同樣的錯誤,
也就是顏回的「不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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