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述格物致知

2015011520:54
 
所謂「致知在格物」者:
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之其所
惡而辟焉,
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
哀矜而辟焉,之其所傲惰而辟焉。
而知其惡,惡而知其者,天下矣。
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惡,莫知其。」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
無物不得盡其情也。
此謂物格,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



譯文:

所謂通達妙智慧,使之完全流露;全在於察覺起心動念之中,
明白物欲所在,格除物欲,使之心性圓明,如此妙智慧自然
流露。
 
人之其所親密偏愛,有了偏私的心,故得格除之;
之其所輕賤厭惡,有了偏私的心,故得格除之;
之其所畏懼敬肅,有了偏私的心,故得格除之;
之其所哀憐矜恤,有了偏私的心,故得格除之;
之其所敖慢惰懈,有了偏私的心,故得格除之。

所以對於喜好之人,能知道善中之惡;所厭惡之人,
能知道惡中之美,天下能有幾人呢?

因此俗語有說:「人都不知道自己孩子的缺點壞處,
               不知道自己稻苗的豐碩;
其含意是說,人都不知血心(物慾之心)之混濁,
             不知道道心靈苗之碩大美好。」


孔子說:「聽斷訟案,我不異於人,但是一定明察秋毫,
         曉以大義,使人獲得圓滿解決,沒有訟獄之事發生。」

所以必由格物而得實情,如果不察覺某物就不得了悟實情。
 
這就所謂物欲因明悟察覺到自然格除,這就所謂真正了悟根本,這就所謂妙智慧因此而自然流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