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有"

2016032613:33
要認識有與空的不二,先得說明有。

有,在我們常人觀念中,它與「實在性」往往聯繫在一起,
當我們說到有時,便會覺得自體有,實在有,人類對事物的
實在感是根深蒂固的,它具有普遍和相通性。如原始野蠻人
不知夢境是不實的,一旦做了一個惡夢就驚恐萬狀,以為災
難就要降臨了,於是要祈禱三天。嬰孩不知道鏡裏的影像是
虛假的,他們見到鏡裏影像,就會亂抓亂笑。


人類的對「有」所產生的實在感,是「自性見」的表現。須
知「自性」一詞,或譯自體,含有自已有,自已成,自已規
定自已,本來如此,實在,恒常的意義。從自性見出發。我
們對「有」的一切,必然會有實在感。然而,以般若中觀的
智慧來看。「有」是緣起有,世間一切有的現象,莫不是眾
緣所生。也就是說:任何一種有為現象的存在,都是由眾多
條件和合,由條件決定它的存在性。


緣起與自性是勢不兩立的。世人無知,不瞭解「有」的緣起
性,才會出現自性見,實在感,假如認識到「有」的緣起性,
必然知道無自性。
因為自性:是以「有」的一切現象,為自
已有,自已成,自已規定自己;而緣起:是以「有」的一切,
為條件有,條件成,條件規定。因此,緣起的「有」不是本
來如此,更非恒常的,實在的。由此可知,對「有」的實在
感,是錯誤的。

《大智度論》卷十二說到有,從程度上分三種不同:
一曰相待有,二曰假名有,三曰法有。

相待有:

是相待而有,離開相待的物件就無法說明。比如說我們認為
這個花瓶很大,那是相對小的花瓶說的;說這個人胖,那是
相對瘦人。高是相對低說的,長是相對短說的,美是相對醜
說的,善是相對惡說的,離開大,小是什麼?離開胖,瘦是
什麼?離開高,低是什麼?因為大小、胖瘦、高低、長短、
美醜、善惡都相待假立,是為相待有。


假名有:

事物的存在不過是一種假名安立,隨著不同的因緣安立不同
的名稱。
正如我們眼前的臺子,人們稱它曰桌子。桌子只不
過是一大堆木料的組合,離開木料,請問桌子是什麼?這一
大堆木料古人將它叫桌子,它便是桌子;古人將它叫椅子,
它便是椅子了。可見桌子或椅子不過是一個假名。同樣的我
們說人,也是一個假名。如果古人把我們這個有情生命叫做
豬,把豬叫做人,
那麼現在要是不稱你為豬,閣下聽了,恐
怕會生氣,你竟然瞧不起我,不把我當豬看待,真是豈有此
理。可見人、豬乃至世間一切都是假名安立,假名而有。

法有:

是指世間萬物萬事名稱雖然假立,但也不是什麼都沒有,因
為事物除了名稱之外,尚有形成現象的種種因緣。這些因緣
雖無自性,但假相宛然,這因緣法的有,便是法有。


《金剛經》對有的實質也作了深刻的說明,認為有,只不過
是假有。
經中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有為是具有生滅、造作的一切現象。如夢:
夢境虛假,這是眾所周知的,可是夢中人卻執以為實,覺醒
了才覺得可笑。諸法如夢,虛妄不實,但世間有情無明妄想
故,執以為實,智者從無明夢中覺醒,乃知諸法無實。如幻:
幻,是由幻師用幻術,幻現種種事物,如馬、車、房舍、人
物等,客觀上雖然沒有實物,但卻宛然存在我們眼前,有色
可見,有聲可聞,「有」的存在也是這樣,雖空無自性,而
假相宛然。如泡:泡是水因汽體出現了,華而不實,瞬間即
逝,諸法如泡,剎那生滅。如影:影是陽光投射下顯現的,
太陽落山影也隨之消失,諸法如影但隨緣現,緣散即無。
露、電
:喻諸法存在的短暫性。應作如是觀,是要這樣的去
看待「有」的一切。

與《金剛經》同一思想體系的《維摩詰經》維摩大士假示疾
為大眾說無常、空的道理:「是身如聚沫,不可撮摩;是身
如泡,不得久立;是身如炎,從渴愛生;是身如芭蕉,中無
有堅;是身如幻,從顛倒起;是身如夢,為虛妄見;是身如
影,如業緣現;是身如響,屬諸因緣;是身如浮雲,須臾變
滅;是身如電,念念不住」。這是從色身,說明有為法的無
常、空,顯示存在的虛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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