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信希有分第六 生正信心最為希有

2019012615:36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
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
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
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
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是
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

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分解】

前分說的不可以身相見如來,此理甚深。
佛恐眾生,疑佛是虛無,所以將不住相之甚深般若,
反覆而申明之,令眾生斷疑而生正信。
此疑從前面無住布施和非相見佛兩段經文而來。
蓋因凡夫布施,皆是住相布施,凡夫觀佛,皆是住相觀佛,
凡夫不知布施不住相其功德更大。觀佛不住相,其智慧更深。
所以佛教人以無相之因,契無相之果,因深果深。
此義難信難解,故云正信希有。

【概論】

本分是因為須菩提聽如來佛說:「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那句話,以為菩薩
(即具覺性之眾生。)未有不信受而奉行的。

但是恐怕末世之凡夫眾生,聽此妙理,不能生信。
怎麼說呢?因為如來佛在第四分,說菩薩不住相布施。
在第五分,說佛非色相,所以不能不使後世人,
疑到佛與法,二皆無相。
若是無佛無法,豈不是人法雙泯,因果俱空了嗎?
所以須菩提恐怕末世眾生,聞此真空無相的教理,難生信念。
因而當機發此一問。接著如來佛,告須菩提曰,豈無其人,
不過生信念者,不是尋常的人。
必須諸惡莫作
(持戒),眾善奉行的,方能生信念。
何以故呢?因為人之心念,念念有生住異滅四相。
念念不住,一彈指有九十剎那,一剎那心念,有九百生滅,微細
已極。眾生背覺合塵,念念皆是塵勞相,既為根塵識十八界所迷,
耽著五欲之樂,又為五陰色受想行識所蓋障,欲得一念生淨信者,
甚難甚難。今聞此經之章句,能有一念生淨信者,必是大根基之
善人,方能信任其道。因為這個好種子,已在八識田中生了善根,
無論何時,這個種子是要發的。
所以彌天罪惡,難得有個「悔」字,無量妙法,難得有個「信」字。
信為功德母,諸佛菩薩,起初修道至證道,皆從一個信字入手也。
眾生有此一念信根,即種了未來的善果,故此一念信心,其福德
即不可思量。所以如來並直示其悉知悉見。言眾生雖無量,然而
皆在如來性海之中,眾生一舉一動,如來無不見者。
又告以眾生一念淨信心生,則四相
(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法相
(執於此經言說章句。),非法相(陷於沉空無見。)
即不復存於心。
因為見凡所有相,皆為本覺中所無,
眾生若有取相之心,即著了四相。
若有取法相之心,也是著了四相。
若取非法相,又偏於空,落於斷見。
所以斷之曰,要悟真空無相的道理。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兩邊都要不執著,就是因取法,則滯於法,但性中本無法。
取非法,則泥於空,又不能不假法以悟性。所以用舟筏來比喻。
渡了河,不得不捨筏而登岸。意思就是既悟得本性,已無所謂法,
若未悟本性,徒執非法真空無相之見,還是不能度生死。
禪錄云:「汝無柱杖子,我給你柱杖子。你有了柱杖子,
我奪卻你的柱杖子。」這就是教人捨法破法執也。
傅大士曰:「渡河須用筏,到岸不須船」,
也就是假法悟性的意思。

【講義】

須菩提向如來佛曰:世尊!我師父所說不住相布施,又說若見
諸相非相即見如來,這個無相真空的妙理,有大乘根基的善人,
自必信受奉行,卻是有大多數的眾生,聽見這個說法,
能生實信嗎﹖

如來佛就告須菩提曰:你不要這樣說,我說的法,雖是深妙,
豈無全信的人嗎﹖不但現前有之,至於將來,也是有的。
就是到我死後,後五百歲,有持守戒律廣修福田的人,
能信此經中一章一句,自能信以為實。
也就可以知道這種人,善根深厚,不僅是一二三四五佛所種的
善根,乃是從無量佛種得來的善根。
若是有這個善根的人,聞此一章一句,心淨不亂,心信不疑。

「須菩提」乎!如來我,以佛慧佛眼,就洞悉此種淨信眾生,
便通佛性,就可得到如十方虛空無量的福德。
這是什麼緣故呢﹖這就是因為此等眾生,善根純熟,已悟得
真空無相的道理,已離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四相。
並且無法相
(執著此經章句,實信其言說,落於有見,是法相。)
也無非法相(執著於沉空守寂。陷於無見,是非法相。),
這個緣故,就是這種眾生,若心有所取,即著了我人眾生壽者四相。
若執著此經章句,也是著了四相。若心執偏空,就是固執人死身心
皆斷滅,歸於空無的一個錯誤的斷見,也與著四相無異。

所以要放下兩頭之見,不應執有,也不應執無,方可悟入性空,
自然離法。因這個妙理,所以如來我,說此法,也是不得已。
是因為要汝等離相見性,超越彼岸,不能不假此法門,
使汝等度脫生死的苦海。

倘是汝等見了自己的本性,證了涅槃之樂的時候,我法就可以
捨去,已無用矣。
這個比喻,就好比編竹為筏,渡人過河,到了彼岸,此筏就無用了。
似此佛的正法,尚且要放下,
何況不是佛法的世見文詞,又有什麼堅執不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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